如果能在全美國生活費最高地方,當個大 房東 ,大概就可以真的擁有財務自由! 不過,你知道全美生活費最高的城市是哪裡? 多數人的答案大概不出紐約或舊金山,但是這兩個城市都被華盛頓特區 (Washington D.C.) ,這個以政治為主要產業的城市給打敗了!
仔細分析錢到底花在哪裡? 才知道賺得錢一半都拿去付房子相關的費用,包括貸款、房屋稅、房屋保險、水電費等等。一年算下來,一年要花超過新台幣50萬元,所以說”華府住房難”
買不起,用租的吧?一個以政府為主要雇主的城市,能貴到哪裡? 正因為租金都是政府買單,沒有用完的餘額[註一],也不會變成自己的,這種”何必幫政府省錢的心態”,讓華府的租金攀升為全美第二,僅次於… (你覺得是紐約還是舊金山是吧?結果你又錯了)僅次於夏威夷。沒錯,買個房子當房東,在華府也是門好生意。
詳見: 華府房租全美第二高
正因為華府的住房供不應求,除了帶動了房價的大漲之外,也引起來政府部門對於如何保障弱勢人士住房需求的重視。所以華盛頓特區對於房東和房客的規範,相當嚴苛,基本上都是站在房客這一邊,如果房客遲交租金,最後房東也是得費九牛二虎之力方可把房客給請出門。所以也有人說,來華府當房客,去維州當房東。
租金控管
就如同紐約市一樣,有人住在中央公園旁的公寓樓,每個月卻僅付二萬元的房租,華府也有房租控管的樓房,所以一旦住上了,就永遠不搬了!該如何分辨房租控管的樓房? 基本上,只要是1980年以後蓋的,大概都不是控管房,因為法律上規定凡是1980年1月1日當日是有收租金收入的,就歸租金控管。每年租金調整為經濟指標(如物價水準)加上2%,最高不得超過10%,如果房客是殘障或是老年人,則只能根據經濟指標調整,不能超過5%。
押金限制
房客有寵物,多要點押金? 違法!!華府的法律規定,租房押金就是一個月的租金,只能低不能高,不可以以任何名目來多收押金;更妙的是,只要租房超過一年,房東返還押金的時候,還得付上利息! (聽說馬里蘭州以前還規定利息是5%,比存銀行還賺)
反住房歧視(Fair Housing Act)
聯邦政府有規定七大項目,不論是買賣或是租賃房地產,都不可以成為拒絕交易的藉口,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原出生國、殘障、家庭人員等,華府則多列舉了11項,大原則是,只要是用錢等經濟上的藉口,基本上都不會違反的。不過,只要屋主擁有的房產低於三套,而且沒有透過仲介,基本上不受這條法律的限制。(但是種族是美國的大忌,絕對不可以用種族來當作藉口)。這條法律特別嚴苛的地方是,不用有真正的證據指出受到歧視,只有對方感覺受到歧視,就可以提告。
華府房地產在2012年開始從谷底反彈,不管是受到不斷移入的人口而導致的需求增加,或者是低利率環境的激勵,都讓許多當年進場的人,荷包滿滿。由於華府是美國少數不需要開車的城市,也吸引了許多年輕族群的進駐,成為25歲以上大學畢業生移入最多的城市之一,新屋供給趕不上需求的快速成長,也讓華府的住房和租房市場名列美國房地產的前茅。
[註一] 由於華府特殊的政治地位,多數在華府的人都是短暫居留,尤其是有許多外交人員與軍方人員。拿美國政府來說,許多外交人員須返回華府接受長達數個月的語言訓練等,美國政府就會負擔食宿,多少錢則是由職級和家庭人口數與每年調整的華府生活費標準來決定。但是住宿方面,負擔的金額會隨著時間而遞減。一個返美受訓三個月的單身外交官,三個月都住在一個類似B&B的兩房公寓,還包每周的傭人打掃和水電費, 房東 月租金5000美元,因為這是單位可以支付的最高價格,所以不用白不用,大家都有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