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於2019年2月24日更新資訊
外交官外放,就像是私人公司的外派,通常是領本國的薪水外,還有許多福利補貼政策,如果是可以領英美國家的高薪,到相對物價水準比較低的國家,生活就可以過得很好,反之,就是啞吧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但是無論如何,回國履新,都是外交官最不願意的,因為畢竟還是公務人員,美國外交官 (Foreign Service Officer, FSO) 就是個中產階級,大家都是過得苦哈哈,等著下一次快點外派。像在華盛頓特區的平均物價為台灣的三倍,就美國本土而言,也僅低於紐約和舊金山,每個外交官都是掏空銀行存款,等著再去外放存錢。
台灣新聞常常會報導台灣外交官的薪水很高,福利很好,大家在國外都賺得肥滋滋;其實薪資多寡還是與犧牲多大成正比。但是美國政府對於外交官在國外生活的照顧上,確實比台灣全方位的多,這當然也是因為美國駐外使領館的規模多數都遠大於台灣的代表處,規模經濟之下還是比較划算的。特別在住房和學校問題,台灣外交人員都需要自己去解決,自己付錢;如果讓美國外交人員來當台灣外交人員的體系,鐵定很多馬上離職的。
沒有住房補助 (房補)
與台灣外交官津貼最大的差異之處,就是房屋補助上,美國國務院沒有房屋補助,所以有的住房都是使領館統一分發,在抵達派駐地之前,可以填一個住房調查表,提出你想住的地方,但是選擇相當有限,像我們派模里西斯的時候,選擇就是靠山還是靠海? 多數的狀況是,靠學校還是靠使領館。如果外交官要自己挑房子,那就得自掏腰包,所以我目前還沒有聽過任何人是自己付錢的。 房子裡面任何硬體設備有問題,或者需要加裝安全設施,都是由美國政府全額買單,而房子大小是依據位階和家庭人數多寡決定,所以有些特定宗教信仰者會有動輒6個小孩的家庭,大使館也是要想辦法幫他們找適合的房子,甚至有時候房子還會比位階較高者來的大。
相較之下,台灣外交官的房補是一筆錢,如果你想辦法住得遠一點、省一點、差一點,剩下來的錢就是你的,算是另一個攢錢的管道。
美國外交官 的補貼主要有五大項:
一、境外旅行津貼 Foreign Travel Per Diem Allowances
這個津貼其實並非專屬於外交官的,只要是公務旅行,都會按照標準(每個國家不一樣)獲得食宿的補貼,惟住宿是實報實銷,不多退少則自挑腰包,食則是按天計價,不需要單據報銷。每個使領館的津貼標準 網站連結。住宿一定是固定的金額,就是避免有人為了省錢(多攢一點錢)而住在比較差的區域、比較不安全的地方,最後反而增加政府的成本,所以以這種多不退,少要補的方式來確保大家的旅館品質。
二、生活津貼 Cost-of-Living Allowances (COLA)
生活津貼總共有六項,生活津貼是免稅的,所以多多少,拿多少。
1. 駐館津貼 Post Allowance
每個國家的生活費迥異,就像我們覺得非洲應該很便宜,但是我們大概沒法住非洲當地人住的生活,要維持大約原本的生活,就凡是進口,那就非常的昂貴;所以依據駐外人員的調查,全球最昂貴的首都,多數在非洲。國務院每年都會請駐外使館回報當地的生活水準,這個是依據美國人日常生活必需品、住房價格等來計算,也就是早餐麥片可能就不是我們會認為”絕對必需品”,但是絕對在美國政府調查的清單之上;再將此價格與美國華府的生活水準相比(同樣的東西在華府要多少錢),得出一個生活津貼比例;如倫敦就是80%,理論上而言,派駐倫敦者的薪水,應該要拿比本薪多80%,事實上,因為美國政府已經提供住房,所以就算租房子再貴,美國政府都已經買單了,所以不算,再加上每個家庭的大小不同,花費也會不一樣,相同的生活,六口家庭就是會比二人世界貴,所以另外有一個公式計算到底你的生活津貼可以拿多少,基本上,一家六口去倫敦,可以拿到40%本薪的生活津貼,沒錯,薪水一下多了一半,重點是,這個是生活必須,所以免稅! (扣稅與否是很重要的,儘管我們老愛說中華民國萬萬稅,一個普通不過的中產階級美國人大約繳33%的稅,也就是三分之一都報效國家了,我想在台灣應該是算賺得比較多的人,才要付到這麼多吧!)
2. 駐館移轉津貼 Foreign Transfer Allowance (FTA)
國際搬家是很花錢的,除了搬家費用以外,還有很多額外的支出,有寵物的,有寵物機票、檢疫隔離等費用,東西摔壞了,也是自認倒楣,東西還要保險,免得到時候少幾個箱子,美國政府認可這些因為工作需要而產生的費用,所以有下面三項的駐館移轉津貼:
- 雜費 The Miscellaneous Expense: 基本上沒有特殊條列的,如寵物機票和隔離費用等,大家都是可以拿到一個基本的津貼,目前是1800美元
- 治裝費 The Wardrobe Expense: 所有的使領館都會依據氣候給1-3不同的標準,1是寒帶國家(夏天也是冷冷的),3是熱帶國家(冬天也是要開冷氣的),只有跨越兩 個數字,即從寒帶去熱帶,或是熱帶去寒帶的家庭,才可以領到1200美金。基本上,太難了,因為多數國家都是冷得要命和熱得要死的數字2。
- 行前費用 Predeparture Subsistence Expense: 由於搬家打包通常是離開前幾天就會完成,剩下的幾天就是靠行李箱了,所以外交人員轉換駐在地時,都會有十天的旅行津貼,包括居所和食物,而津貼數字的多寡則視離開地而地,但是只有住在”租賃”的地方,才可以獲得暫時居所補貼,如果是免費的朋友、親戚家,就沒有了;這需要單據報銷。不過,食物津貼是算人頭的,所以配偶和小孩(按比例)也會有不等的津貼。
- 租賃違約金 The Lease Penalty Expense: 只有因為美國政府需要而臨時要求外交人員提前轉移駐館而導致外交人員面臨提前解除租約的罰金時,美國政府會付罰金;一個朋友因為她看到另一館有好的缺,所以自願前往導致違約金,因為她是自己自願的,美國政府沒有主動找他去做這個工作,所以他要自己負擔違約金。
3. 回美述職津貼 Home Service Transfer Allowance (HSTA)
華盛頓特區是個貴得要命的地方,回到華府任職,真是花錢如流水;美國政府也知道這個狀況,所以只要是返國述職超過12個月的人,都可以獲得一些津貼,讓血流得慢一點;HSTA和上述的FTA的內容幾乎是一樣的。
4. 分離維持津貼 Separate Maintenance Allowance (SMA)
有些時候,外交人員必須面臨與配偶和小孩分離的抉擇,有的時候是政府規定(如伊拉克、阿富汗),有的時候則是自己的選擇(小孩高中最後一年,還要換學校嗎?);針對這種兩難,美國政府也給予部分維持家庭的津貼,當然非自願的分離拿得比較多,而幾個人分離也不一樣(配偶貴一點、小孩便宜一點),非自願的配偶分離津貼大約是1萬美金。
5. 教育津貼 Education Allowance
教育津貼的來由是因為美國政府提供免費的幼稚園到高中畢業的教育,外交人員不應該因為服務國家而喪失同等的福利,所以美國政府補助駐外人員子女的教育經費,讓他們同樣享有”合適”的教育。合適不合適,這要看美國政府的定義,其中一個就是該學校是否有教授美國歷史,這類的標準和我們的一般想法會有一點差異。正因為合適與不合適,每個使領館都有駐在地教育津貼以及國外教育津貼兩種,基本上,一個國家中有合適的國際學校,那麼這個國家的這兩種津貼價格是一樣的,而這個數字是補助的上限,每一個駐外人員都有權利讓子女選擇去哪一所學校就讀,但是每所學校的學雜費不同,美國政府只補助符合標準中學雜費最低的那一個,通常一年也是個2-4萬美金;如果這個館處被認為沒有合適的學校時,那國外教育津貼的費用就會高出很多,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喀布爾駐在地的津貼是100多元美金,國外津貼就是幾萬美金,不過,這個費用就包含了全部的相關費用,如子女來往的機票錢,住宿費和伙食費等。
但是美國的幼稚園就是指的是台灣的大班,也就是小班和中班的費用,或者是學前幼幼班,都是自費的,如果是在講英語的環境,還有機會用平常的價格送孩子去當地的學校上課,不燃送進美國學校又是自費,真的是很傷。
6. 教育旅行津貼 Educational Travel
教育旅行津貼容易與上述的教育津貼混淆,差別是教育津貼僅補助到高中畢業(多為18歲),美國政府本來就沒有補助全民上大學,但是國際機票和國內機票價格還是差很大,所以教育旅行津貼就是針對在美國讀大學的駐外人員子女寒暑假到父母駐在地的機票,一年一張來回機票。
三、留才獎勵 Recruitment and Retention Incentives
美國外交官 派駐的地方不乏窮山惡水,除了因為使命所然而願意前往這些危險區域,多數人都會寧可選擇倫敦、巴黎,而不是巴格達、喀布爾。當然,人為財死,鳥餵食亡,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下列三項的獎勵有讓這些危險到不行的地方,增加一點點的吸引力。(不過,這些獎勵都是要扣稅的,所以請打七折,才是最後到手的錢,其他都是替山姆大叔服務的)
1. 艱苦加級 Post Hardship Differential
艱苦加級為本薪的5%、10%、15%、20%、25%、30%或35%,過去只要是15%以上的地方,就歸類為艱苦地區,但是現在是20%方可成為艱苦地區;美國政府的艱苦定義不一定是落後與否的問題,有的時候是傳染病、政治動盪等,像是東京在福島核電廠發生問題後,艱苦的等級也升高了;而北京則因為空氣和環境汙染,艱苦到不行但只有15%,不夠艱苦。在中國,現在只剩下瀋陽和成都夠艱苦。
2. 危險加級 Danger Pay
危險加級為本薪的15%、20%、25%、30%或35%,不論是在被定義為”危險”使領館的駐外人員,或者只是短期公務出差者,都可以獲得危險加級。
3. 特別艱困加級 Difficult-to-Staff Incentive Differential (DTSID)- 又稱 Service-Needs Differential
只有被定義為”特別艱困”的使領館,才享有另外的15%加級,通常是因為非常惡劣的生活條件和環境導致被定義為”特別艱困”。
四、暫時居所補助 Quarters Allowances
暫時居所補助相對比較少,主要是因為全球僅約5-6個美國使領館沒有提供配給住所,要駐外人員自行找地方住,例如瑞士的日內瓦,加拿大的渥太華。
1. 暫時居所補助 Temporary Quarters Subsistence Allowance (TQSA)
儘管美國政府提供空運和海運來協助駐外人員搬家,但是多數的東西還是需要在大海漂流個2-3個月,在這個過渡期,只靠幾隻行李箱真的會活不下去,所以多數使領館都會提供新到人員歡迎箱Welcome kits,裡面有床單、廚房用具等等,加加減減可以過幾個月,(美國政府的配給房是包家具的,全球家具都是一樣的,可能顏色花樣有一點點的變化);既然美國政府都已經提供協助了,所以這個補助通常拿不到。大概只有一兩個使領館還是會把新人放在旅館,那這樣就會有食宿費的補助。
2. 居所補助 Living Quarters Allowance
居所補助只提供給在沒有提供配給房的使領館人員,而多寡則是依據職級和家庭大小分為10%、20%、30%或更高不等。正如上述所言,全球大概只有5-6個館目前沒有配給房。
3. 特別居所補助 Extraordinary Quarters Allowance (EQA)
當駐在地非常重大的事件,可能影響到使領館人員的人身安全時,美國政府就會下達部分人員或是完全撤館的決定,那這些被撤離的人員,可能會被撤離到安全地10天,也可能1個月,那他們住的問題,就會落在特別居所補助。
五、其他Other Allowances
其他的補助津貼,則視職位、工作內容而定,像需要到處交際應酬的大使、公共事務官,就會有代表美國政府的津貼(Representation),而美國政府當地最高的代表大使或是總領事,因為配給的住所特別需要代表美國政府而需要定期維修和舉辦宴會,所以會有公務住所費用 Official Residence Expenses (ORE);因為當地國家爆發特殊事件時,被撤離的人員也會有撤離津貼 Evacuation Payments。
美國外交官 的津貼看起來零零總總非常多,其實在外生活不易,每一次搬家也都是一個大失血,這些津貼只是幫忙而非真的能夠含括了所有的費用,如果又搬來像新加坡這種看起來很好,但是事實上很花錢的地方,真的是只求不要花到老本,也難怪沒多久,大家就要去個PSP 來存存錢,但是誰知道,壓力大,更花錢。
實用資訊 Information
請參考美國國務院網站 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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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臺灣外交人員的房補是一筆固定的金額,如1000美金,若房租為1300,那要自己補300,若房租為800,那政府也只會補助800,差額200無法入袋啦~實報實銷超額自己附囉
上面Ana 的說法是正確的。是沒辦法去住遠一點,省下的錢是你的。
另外,我是沒去過貓劇院,但我兒子去過多次!
上面Ana說的對。上限內,實報實銷。沒辦法,住遠一點,省下的錢留給自己。
謝謝你的留言,省錢的這個部分,我也是聽其他圈內人說的。